離任審計的主要內容有哪些?根據國家相關政策要求,一些企業法人或領導干部在離職或離任時,一般需按規定開展離任審計。因此,對于需要被審計的人員以及其所在單位來說,普遍會對“離任審計的主要內容”格外關注。下面本文來帶您對此進行具體了解!
通常情況下,有關于離任審計的主要內容,其大致包括以下這些:
1、審查被審計人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經濟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推動企業可持續發展狀況;
2、審查被審計人員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財經紀律情況;
3、審查企業發展戰略的制定和執行情況及其效果;
4、審查企業目標責任制完成情況;
5、審查被審計人員重大經濟決策情況;
6、審查企業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情況以及資產負債損益情況;
7、對于國有企業來講,要審查國有資本保值增值和收益上繳情況;
8、審查企業重要項目的投資、建設、管理及效益情況;
9、審查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的健全和運轉情況以及財務管理、業務管理、風險管理、內部審計等內部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執行情況、厲行節約發對浪費和職務消費等情況,對所屬單位的監管情況;
10、履行有關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情況以及本人遵守有關廉潔從業規定情況;
11、審查任期內企業重大投資、重大訴訟擔保情況。審核遵守法律、法規、廉潔自律情況;
12、審查任期內項目實施的全過程推進與管理,組織和協調公司內外部資源,帶領團隊實現項目公司的各項經營指標情況;
13、審查任期內項目公司重大事項是否及時呈報,危機事件處理情況,項目正常運作保障情況,項目進展定期總結匯報情況;
14、審查任期內重大業務洽談、商業談判、外事等重要活動情況;
15、審查被審計人員在職期間報銷的各項費用是否符合公司制度規定、是否存在異常報銷行為等;
16、審查離職人員參與或主導審核、審批的各類資產費用的執行情況,是否在其職權范圍內,是否符合公司的相關制度流程;
17、審查被審計人員所在單位對以往審計中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18、其他需要審計的內容。
以上是對“離任審計的主要內容”介紹。對于對離任審計內容不夠了解的企業和個人來說,有必要對文中介紹的審計要點進行具體把握!